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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文风 于 2012-1-17 17:34 编辑
法国作家福楼拜在他的《包法利夫人》写到:每当他决心摆脱爱玛身上使他着迷的东西时,“一听见她(爱玛)的靴子响,一切决心立刻土崩瓦解,就像酒鬼见了烈酒一样”,形象的写出了男人对女人美足的迷恋那种无法自拔的心情。可见脚对男人的诱惑,连老外也无一例外。
当然并不是说只要是女人的脚,男人就会喜欢,男人是种挑剔的动物,他们所迷恋的是脚一定是要美而性感的:它不可太长,不可太肥,不可太瘦;皮肤要细腻、白皙、光滑、柔嫩;脚趾要整齐、美观,长短有致、井然有序,中指不可长过大拇指;指甲不可过长,要红润且有光泽;脚底要精致,不能有老茧;整双脚的线条要流畅,要和身体比例协调。
设计大师Tom ford曾经说过:“不穿高跟鞋的女人就谈不上性感。”当一个女人穿着高跟鞋莲步轻移时,既娇媚又性感,对于这份娇媚和性感任何男人都难以抗拒。而当一个女人穿着凉鞋露出精致脚跟和脚踝时,那是无尽的勾人和妩媚。男人喜欢凝望女人穿着高跟鞋时摇曳的姿态和穿着凉鞋时裸露的脚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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